东莞注册公司的投资人、注册资金有哪些规定?
很多人对于东莞注册公司的一些规定都不是很清楚。今天遇到一个年轻的创业者问国顺会计,在东莞注册公司的投资人、注册资金有哪些规定?让国顺会计意识到,可能大部分创业者都对东莞注册公司的规定不是很清楚,所以今天开讲了!
首先,我们来谈谈东莞注册公司的投资人规定:
投资人也就是股东, 一般的投资人: 自然人、企业法人。
一、不得作为投资人的情形:
1、公务员。
2、港、澳、台、外国自然人不能作为内资企业投资人(股东)。
3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能作为一人公司的投资人。
二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:
1、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;
2、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;
3、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、经理,并对该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,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。
4、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,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。
5、个人负债数额较大,到期未清偿的。
接着,我们谈谈东莞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规定:
1、个体户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出资数额实行申报制,由投资人申报出资数额;
2、有限公司出资数额实行认缴制,由投资人对其申报的注册资金在申报的年限内实行实缴申报,申报出资人、出资金额、出资时间。对于出资数额没有限定;
(注:一个人只能注册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)
3、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出资。
点击“东莞注册公司”关键词,找【国顺会计】代理记账,东莞注册公司,公司变更,公司注销,许可证办理等等。十二年专业团队保驾护航,已服务上万家中小企业!